@崖州家长 崖州区中小学就近入学划片公布!快来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上学?
日前,崖州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崖州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中小学划片范围。你家孩子在哪上学?各位家长快来看看~
崖州区崖城村委会、东关居委会、城东村委会、城西村委会、拱北村委会、水南村委会、大蛋村委会、赤草村委会、北岭村委会。
崖州区港门村委会、乾隆村委会、雀信居委会、东京居委会、中和居委会、龙港居委会、文明居委会、保平村委会、临高村委会、盐灶村委会、海棠村委会、中心渔港。
崖州区梅东村委会、梅联居委会、梅西村委会、长山村委会、镇海村委会、三更村委会、三公里村委会、凤岭村委会。
南滨居委会、抱古村委会、雅安村委会、南山村委会。
崖城村委会
东关居委会
南滨居委会
(南滨南雅作业区、南滨红岩队、南滨红峰队、南滨东升队、南滨红华队除外)
南山村委会
水南村委会
城西村委会
拱北村委会
城东村委会
北岭村委会
南滨南雅作业区
大蛋村委会
抱古村委会
南滨红岩队
南滨红峰队
赤草村委会
雅安村委会
南滨东升队
南滨红华队
港门村委会
海棠村委会
雀信社区村委会
东京社区居委会
中和社区居委会
龙港社区居委会
文明社区居委会
中心渔港
保平村委会
盐灶村委会
临高村委会
乾隆村委会
梅东村委会
梅西村委会
梅联居委会
长山村委会
镇海村委会
三公里村委会
三更村委会
凤岭村委会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依法招生,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入学。
对本地户籍儿童少年,以户籍为依据,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严禁2019年新入学年级出现大班额。
崖州区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招生时间:小学从6月1日开始,初中从7月1日开始,严禁学校提前招生。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辖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凡户籍在三亚市崖州区并且学籍在我区各小学的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各初中学校管辖区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中学采取多校划片,新生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户籍在我区,但小学学籍不在我区的小学毕业生需回我区就读七年级的,由家长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及学生学籍证明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户籍所在辖区进行统一调剂。
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家庭信息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如居住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由公安部门出具暂住登记证明);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体户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在我市、区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
房产证或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村(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卡;
新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儿童防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应届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信息表);
新生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其父母已在我区取得居住证的,无需提供上述第5、6项材料;其父(母)已在我市、区购买社会保险的,无需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社会保险证明作为入学安排参考,在我市、区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家庭,区教育局可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协调。
学籍在我区且已在我区各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辖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各学校要确保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残疾儿童入学要以普通学校为主阵地,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应到所在辖区学校随班就读。动员盲聋儿童、智障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特殊学校就读,对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可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予以保障。
根据《海南省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办法》要求,在我区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所在单位统计名单,报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凡因人才引进落户崖州的人才子女在我区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小学入学按户籍地直接到片区学校登记,七年级入学于7月15日—30日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要求,被省认定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直系亲属)在我区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解决。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入学工作要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并与区直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采用笔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并将学生花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违反国家、省、市招生政策的民办学校,取消当年年检的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招生资格。
主 编 / 全 妍
统 筹 / 罗建胜
责 编 / 陈 敏
编 辑 / 周 瑜
来 源 / 崖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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